
追討僱員補償(EC)或人身傷害(PI)索償是一個結構化的法律程序,旨在確立法律責任並為您的傷痛、損失及痛苦爭取合理賠償。
第一階段:初步法律諮詢
第一步也是最關鍵的步驟是尋求全面的法律意見。
- 目的:律師會透過分析事故詳情,評估您潛在索償案的理據強弱。
- 關鍵考量:律師將判斷對方是否對您負有法定謹慎責任、該責任是否被違反(例如因過失或違反法定義務),以及該違反行為是否直接導致您的傷勢。
- 結果:律師將就案件勝算、可能獲賠的賠償項目及最佳行動方案提供專業建議。
第二階段:全面證據收集
若確定具有合理索償理據,您的法律團隊將啟動詳盡的證據收集工作。此階段是構建案件的基礎。
關鍵證據包括:
• 醫療證據:詳細醫療報告(說明傷勢性質與程度、建議治療方案及康復預後)及完整病歷記錄
• 官方報告:警方報告(如適用)及向雇主或場所負責人提交的內部事故報告
• 財務文件:薪金單、稅單及銀行月結單(用以證明過去及未來收入損失)
• 其他證據:事故現場及傷勢照片、證人陳述書及專家意見(例如工程師或職業治療師報告)
第三階段:啟動法律程序
根據現有證據,您的律師將正式啟動法律程序:
- 起草訴狀:律師擬定傳訊令狀與申索陳述書,詳列法律理據、案件事實及被告的過失指
- 量化索償:精確計算索償總額,包括「一般損害賠償」(針對疼痛痛苦及喪失生活便利等)與「特別損害賠償」(針對醫療開支等可量化財務損失)
第四階段:法律程序進行與「不損權益」協商
此階段通常伴隨訴訟與協商雙軌並行:
- 法庭程序:案件按法庭時間表推進,包括文件交換、證據披露與中期聆訊
- 協商談判:律師將與被告保險公司或法律代表進行「不損權益」協商(即相關內容在達成和解前不得向審案法官披露),以爭取庭外和解
- 調解:法庭通常鼓勵雙方嘗試由中立第三方調解員協助的調解程序,這是解決糾紛的高效方式
第五階段:審訊(如需要)
若所有協商與調解均未能達成滿意和解,案件將進入全面審訊:
- 審訊過程:法官將聆聽各方證據(包括證人及專家證詞)並審查提交文件
- 判決:法官將就法律責任與賠償金額作出最終裁決
- 上訴:任何一方均可根據理由向更高級法院提出上訴
結論:
追討賠償涉及複雜法律程序且受法定時限規管。從一開始便聘請經驗豐富的人身傷害律師,對保障權利、有效推進程序及最大化獲得應得賠償至關重要。
免責聲明:本文章僅供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具體案件請諮詢合資格的法律專業人士。